根据《6163银河手机版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现对“一种肺活量测试装置”等科技成果转让完成人收益分配方案进行校内公示。
项目名称:“一种肺活量测试装置”等成果转让合同
项目负责人:胡振禹
分配方案: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称 | 在项目中承担岗位 | 分配金额(元) |
1 | 胡振禹 | 通识教育学院 | 副教授 | 项目负责人 | 7500 |
2 | 方儒钦 | 通识教育学院 | 教授 | 第二发明人 | 7450 |
3 | 郭建忠 | 通识教育学院 | 副教授 | 第三发明人 | 7450 |
合计:22390元 |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2日(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科技处,科技处只接收书面、实名提出的异议。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1号办公楼513
联系电话:0591-83511697
科技处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