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招投标中心目前设置管理岗位3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员1人。中心从2014年11月开始负责学院集中采购项目(含货物、服务、工程类)招投标管理工作。
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修订学院采购管理内控制度、招投标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等。
2.负责对学院各采购需求部门申报的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方案等进行单位内部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3.负责组织代理机构的抽取和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工作。
4.负责组织审查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含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5.负责学院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内部有权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及招投标工作。
7.负责组织项目采购申报部门(或归口项目主管部门)或配合上级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理有关招投标过程的质疑或投诉工作。
8.根据政府采购有关信息公开规定,负责学院集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示工作。
9.参与学院集中采购项目合同的会审工作。
10.负责学院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招标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整理及保管工作等。